关于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硅钢部1#APL退火炉DCS系统升级改造的特殊情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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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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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硅钢部1#APL退火炉DCS系统升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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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单位) |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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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本次设备为硅钢部1#APL退火炉DCS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退火炉DCS成套设备(含软件编程及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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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符合宝武集团《招标管理办法(2025版)》第2.2条:
(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理由如下:
宝钢工程为宝武集团取向硅钢退火炉设备主要供货商,近年来陆续承担了宝山基地硅钢四期二步、硅钢六期以及青山基地硅钢项目等取向硅钢退火炉设备的EP供货,其中DCS系统硬件及软件编程调试等均由宝钢工程自主集成。硅钢产线是宝钢重点保密单位,1#APL(常化酸洗机组)退火炉作为取向硅钢生产的核心设备,其工艺技术参数是宝钢多年积累的关键技术秘密,本次改造涉及的DCS控制系统存有完整的退火炉工艺参数、控制逻辑算法、历史趋势数据及运行优化成果,需充分考虑技术保密。如由宝钢工程承担退火炉DCS成套设备(含软件编程及调试)供货能够最大程度降低风险,缩短调试时间,保证硅钢机组顺利运行。此外,上述同类设备在宝钢有历史采购实绩,价格可控,因此建议本项目该设备向宝钢工程EP审价采购。并且宝钢工程在退火炉仪控系统方面形成了多项专利和专有技术,此情况符合招标法及集团招标管理办法中可不招标情形:“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已有专利包括但不限于:(《应用于集中排烟式工业炉窑的精确控温装置》(专利号:ZL201720904303.5)、《基于环网的冗余PLC控制系统》(专利号:ZL201821749149.X)、《一种多专业工程数据协同控制方法与系统》(专利号:ZL202211491052.4)等)。
经采购人评估,该项目必须使用以上专利技术,该情况也符合招标法中可不招标情形之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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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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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供应商 |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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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2026年11月06日 至 2026年1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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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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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陈玉俐18916211923 |
监督人及电话 |
孙岩梅13818402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