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部11#高炉大修项目的特殊情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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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应当公开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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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炼铁部11#高炉大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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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单位)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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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新钢公司11#高炉目前已进入炉役后期,呈现生产效率降低、维护成本上升及安全风险增大等态势,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11#高炉进行大修改造。改造后高炉各系统功能得到恢复、改进、优化、提高,同时能进一步提高设备及设施的本质化安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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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采用: 邀请招标。
11#高炉实际炉容1469m³,2024年1月16日完成快修并投产。截至2026年5月累计产铁约349万吨,目前高炉已进入炉役后期,本次11#高炉大修属炉体改型工程,该改造并非标准化常规大修,受制于原有炉壳尺寸、总体布局及老旧设备参数,须突破传统高炉炉型设计范式,开展定制化结构优化与冷却系统匹配设计,设计容错空间极为有限,技术难度极高。因此,实施单位须兼具深厚的非标炉型优化设计能力与丰富的同类老旧高炉改造实操经验,普通常规高炉施工及设计单位难以满足本项专项要求。项目实施涉及炉型结构、冷却系统的专项调整优化,且改造内容与原有生产系统管线、设备接口繁多,现场作业空间狭窄,多专业、多系统交叉并行施工;同时包含在役生产设施的保护性拆除、复原回装作业,须在保证改造质量的前提下,兼顾原有生产设备的安全防护,整体施工组织难度大、安全风险高,质量验收标准严苛。对投标人的高炉改型大修专项技术储备、同类项目业绩、现场施工管控能力及安全保障水平均提出极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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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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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2026年08月05日 至 2026年08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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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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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潘晓峰19170814949 |
监督人及电话 |
聂女士62982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