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硅钢部CA20/21/22机组炉段优化改造EP设备的特殊情形公示
|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
|
项目名称 |
硅钢部CA20/21/22机组炉段优化改造EP设备 |
||
|
采购人(单位) |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项目简介 |
硅钢部CA20/21/22机组炉段优化改造EP设备,包括入出口设备、利旧改造设备、退火炉设备和对应仪表、超纯水集中制备设备。 |
||
|
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采用: 不招标。
本设备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消除卷取机带头印的装置及其使用方法(专利号:ZL201510664081.X),快速建造式连续退火炉(专利号:ZL2020 2 0916436.6)、 炉支撑装置 (专利号:ZL 20192 1706176.3)。
该项目为机组在线局部改造项目,工艺设备非标设计比较复杂,且在改造设备中需要应用上述专利,本次设备向专利所有方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采购。 |
||
|
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
|
拟推荐供应商 |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
公示期限 |
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5日 |
||
|
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
|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王普收027-86891640 |
监督人及电话 |
孙岩梅021-26649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