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硅钢部CA7、CA8、CA13机组燃烧和保护气系统节能改造EP设备的特殊情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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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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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硅钢部CA7、CA8、CA13机组燃烧和保护气系统节能改造EP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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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单位) |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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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武钢硅钢部CA7、CA8、CA13机组燃烧和保护气系统节能改造EP设备,主要包括:包括燃烧系统、增湿器和混合站,以及对应控制仪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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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也符合宝武集团《招标管理办法(2025版)》第2.2条:(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拟采用直接采购。
本项目是机组在线改造,为达到改造目标,设备需采用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专利:用于降低焦炉煤气氮氧化合物含量的烧嘴(专利号:ZL202121077376.4)。此次采购的EP设备包括燃烧系统、增湿器和混合站,以及对应的仪表控制设备,向宝钢工程直接采购,可以满足产线改造的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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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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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供应商 |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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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2025年12月24日 至 2025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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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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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王普收027-86891640 |
监督人及电话 |
孙岩梅021-26649852 |